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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考勤暂行规定(修订)

编辑:国际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:2025-01-01 点击:

为了加强留学生学习纪律,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对留学生考勤作如下暂行规定。

一、学生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。

二、留学生考勤与纪律的基本要求参照《沈阳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、专科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沈阳工业大学违纪处分办法》、《沈阳工业大学考勤细则》、《沈阳工业大学课堂守则》等规定执行。

三、留学生上课、实习、社会调查等可采用多种方式实行考勤。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活动时,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,未经准假或虽经请假但逾期者,以旷课论处。学生旷课时间达到该课程总学时 1/3 及以上者,该课程须重修。社会实践、运动会、志愿者活动留学生可自愿参加,不在考勤范围之内。

四、任何课程(含实验),留学生如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 1/3,主讲教师有权取消该学生该课程考核资格,该课程总评成绩以零分计。

五、学生上课实行考勤,不允许迟到、早退。因故缺勤者,必需请假。凡未请假、请假未批准而缺勤或超过请假期限者,均按旷课处理。对无故旷课的学生,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给予批评教育。因病不能上课者,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凭医院诊断证明,由上课老师批准,向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备案。三天以上凭医院诊断证明,填写《请假表》并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;因事不能上课者,一天以内由上课老师批准,向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备案;一天以上需填写《请假表》并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。留学生请假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,因病请假须附医院证明。请假一个半月以上者,须办理休学或停学手续。

六、因紧急情况学生无法事先书面请假的,允许先口头请假,但在书面请假障碍消除后应立即补办手续,补假程序同上。

七、一学期请假累计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或旷课累计超过一个月者,经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和留校察看无效者,做退学处理。

八、其他:

7.1除特殊情况外,留学生必须按照我国的节假日及学校的寒暑假安排享受假期。各派遣国的节假日,学校不放假。

7.2请假期满需续假者,必需事先办理续假手续,批准权限同上。

7.3请假期满回到学校的学生,须第一时间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报到。

附件1 留学生请假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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